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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学院出具本科学生成绩单管理办法

发布人:公共管理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22-05-11   浏览次数:3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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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是承担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的职能部门,只有教务处有权代表学院对内,对外出具学生成绩单,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。为保证学生在选择用人单位,国内、外高校继续深造时出具成绩单的真实性,提高学校出具成绩单在国内外的信誉,规范出国留学等中、英文成绩单的管理,具体规定如下:


一、申办资格

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,修读过学校承认成绩的课程,因本人出国或联系工作等需要,均可申请办理其在本科学习阶段的中、英文成绩单。


二、申办程序

(一)办理中文成绩单的程序

1、在校本科学生(含休学、转学)办理中文成绩单

1)学生可在成绩自助打印系统免费打印5份个人防伪中文成绩单;

2)学生打印超过5份个人防伪中文成绩单的可在成绩自助打印系统上投币打印。

2、非在校本科学生(含毕业,结业,肄业,退学)办理中文成绩单

1)学生可到教务处打印个人防伪中文成绩单,并按学院规定收取成本费。

(二)办理英文成绩单的程序

1、学生可到教务处打印个人防伪英文成绩单,并按学院规定收取成本费。


三、具体要求

       1、学院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成绩单管理事务,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实成绩,确保出具成绩单的真实可靠。

       2、目前的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,A4打印纸,表格样式由教务处提供,落款为:中文,教务处处长—吉林大学珠海学院(珠海科技学院);英文:DEAN OF ACADEMIC AFFAIRSZHUHAI COLLEGE OF JILIN UNIVERSITY;中文和英文内容分别打印在防伪纸的正反两面。


四、附 则

        1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    2、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(珠海科技学院)教务处负责解释。